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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民法院关于闽C9QA98号北京牌轻型栏板货车一辆(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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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第一次) **省***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省***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闽C*QA**号**牌轻型栏板货车一辆。厂牌型号为**牌/BJ****W**FS,车辆类型为轻型栏板货车,车牌号码为闽C*QA**号,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身颜色为灰色,车辆识别代号为LMBA*ARD*HA******,发动机号为L*********B,排量:****,车辆出厂日期为****年**月**日,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年**月**日,保险终止日期为****年**月**日。机动车状态:逾期未检验、查封。(提示:拍卖标的产生的应向有关部门缴纳的费用,以有关职能部门的答复为准,买受人应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省***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省***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联系电话:****-********。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处理车辆违章、年检、托运、停运、交付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注意:过户提档是否有限制(限牌、环保)等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落户地、提档地*车管所,请竞买人实地看车,若需要过户到本*以外地区的,请咨询当地车辆管理部门政策规定,了解具体情况后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本机构对此不负责任。 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在六个月内未能强制移交,视为拍卖不成交,拍卖款全额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拍卖过程中,涉及执行异议,若执行异议审查期间未停止执行的,拍卖成交后,如执行异议阻却执行未能继续处置拍卖标的物,或其他法定事由应撤销拍卖的,则视为拍卖不成交,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于竞买活动中享有优先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人民法院 网址: http://sf.taobao.com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闽C*QA**号**牌轻型栏板货车一辆 拍卖网址:https://sf.taobao.com/spc_item.htmid=BA************F*DF****C*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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