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镇县人民法院关于TZ:8038龙凤香炉(详见评估报告)(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特别注意事项: *、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 *、本次拍卖的物品起拍价格系由专业评估公司评估,拍品可能存在数量差异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零部件缺失、损坏、成套设备不全、无说明书、保修卡及发票等),对于材质本院不做任何保证,均以上述资料为基础,如有差异,以拍卖标的实物现状为准,按拍卖标的的实际现状进行拍卖,本院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标的交付以本院实际交付的情况为准。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未了解的其他方面的情况,竞买人应亲自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勘查,并凭借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拍卖标的的质量、品质、真伪、瑕疵及价值等现状进行了准确判断,竞买人一旦做出拍卖决定即表明接受该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应自行承担竞买成功后相应的法律后果。 *、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移交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本院不出具裁定书。物品交接方式默认为邮寄交接,邮寄费及保价费等其他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默认为邮寄地址,若因地址有误或其他原因导致寄件被退回,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但对于贵重物品建议买受人联系本院现场交接)。 *、标的看样及邮寄联系电话:***********(微信同号)。 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该标的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二、竞买人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
相关推荐
-
招标文件 洛浦县纳瓦乡中心小学的合同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4-10-01 其他公告 -
招标文件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雅玛里克山街道办事处的合同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4-10-01 其他公告 -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关于xc279:QC328天然翡翠(A货)镶嵌冰种阳绿蛋面手链一条(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兴宾区 2024-10-01 拍卖出让 -
招标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农业农村局的合同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4-10-01 其他公告 -
合作市人民法院关于高原世贸城一期1-3层商业1单元128商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合作市 2024-10-01 拍卖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