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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太湖县晋熙镇人民东路商业、住宅用途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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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公告期**天届满后,于****年*月*日上午**时起至****年*月*日上午**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对位于**省***晋熙镇人民东路商业、住宅用途房地产启动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整体进行拍卖) 起拍价: *******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或其整倍,系第二次拍卖。 评估价: *******元。 标的物位于**省***晋熙镇人民东路商业、住宅用途房地产,房地产权利人:陈佑庆;产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皖(****)***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另有地下室-***铺***.**平方米及阁楼***面积不详,无证);用途:商住用房;房屋-*-*/*层,地下*层地上*层;*-*层规划用途为商业,*-*层规划用途为住宅;结构:钢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年*月**日止。特别说明:*、房屋有尚未注销的抵押权,房屋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其中一楼部分及地下室有租赁,租赁期限到****年*月**日。现有拍卖标的以现状整体拍卖。拍卖成交后,按拍卖标的交付时的现状予以交付。*、本拍卖标的的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房屋因办理相关证书过户、登记所需缴纳的全部税、费(包含原产权人应缴纳的且票据开具原产权人名称的部分)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法院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及数额。*、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所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咨询了解,拍卖成交后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和方式:自公告发布日起至拍卖结束时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统一安排时间看样或自行前往看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和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特别提醒:竞买人请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参与竞买,均需开通淘宝网账户并实名认证。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请关注本次网络拍卖的完整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在线竞价开始前*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人民法院,账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支行),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拍卖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处理,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物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标的物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管网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次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法院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及数额。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 ( *:**-**:****:**-**:**) 本院监督电话:****-******* ***皖江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电话: ****-******* 本院联系地址:**省******晋熙镇晋湖路**号***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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