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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关于萍乡市上栗县滨河路南天水韵1幢的A33号商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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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户名:**省*****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滨河****韵*幢的商铺,不动产权号为栗房权证**镇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栗国用(****)第****号的A**号商铺第一次网拍起拍价为******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统一安排看样时间。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买受人是否符合购买条件以及能否办理权属登记应以当地的有关政策执行,请意向买受人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后谨慎报名,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对于不符合竞价条件恶意竞价者,将没收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为准,如与实际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房屋相关学位、落户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若因该问题导致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院的司法拍卖,除本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外,未委托任何中介或其他机构,为避免您有可能产生超出实际交易的支出,请勿通过中介或其他机构参与竞拍。 六、拍卖成交后,本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按照法律及当地政策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日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登记报名时应注册真实身份信息。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优先购买权人:无;*.权属状况:估价对象权利人为张婷、彭洪亮所有;*.已通知案件双方当事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将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标的物详情、预约委托手续、成交确认书) 监督电话:****-*******(业务咨询请勿打) 京东技术咨询::**********(拍卖流程、拍卖技术咨询) (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有关中介或个人协助拍卖,竞买人如需咨询和看样请直接与法院联系,咨询电话仅此一个。) ******人民法院****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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