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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关于株洲市天元区湘芸路1359号金科集美雅郡9栋1701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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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请各竞买人仔细阅读以下事项,谨慎开拍。若有不清楚的请咨询法院相关工作人员)。 一、拍卖标的:******湘芸路****号金科**雅郡*栋****号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湘(****)***不动产权第*******号。建筑总面积:***.**平方米。 询价:**.**万元,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工作日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联系电话:**三宸拍卖有限公司***********。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携带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因交易产生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有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买受人是标的物在拆、运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责任主体,安全、环保由买受人负责,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环保事故全部由买受人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买受人在收到法院过户文书后,*个工作日内到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费,并将替被执行人垫付税费票据缴纳至法院办理费用抵扣,逾期视为放弃权利,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本院不负责相关学位、户籍等问题,此类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处理相关事宜。如出现学位无法使用、户籍无法迁入等问题,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时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参与竞拍需要办理的手续: (*)优先购买权人: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委托他人竞拍: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标的物开拍五个工作日前向我院提交委托材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注:因竞买人自身原因超期未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系统无法录入或其他不利于竞买人的结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保证金支付: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尾款支付方式:拍卖余款请在****年**月**日前缴纳,通过买受人本人的开户银行卡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若是通过他人的银行卡帐号支付的请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代XX支付+标的物名称的尾款”的说明,详细及其他尾款事项请咨询法院网拍工作人员: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汇源支行,账号: *******************)。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注:淘宝网上的“一键贷款”,与本院无关;我院也没有与任何一家银行有建立代办理“贷款”的**关系。请各位竞买人,估算好贷款发放时间,保证在尾款交纳确**前,将尾款交纳至我院账户,因个人原因延期付款导致的悔拍,请自行负责;若有特殊情况请在规定期限前两个工作日与我院网拍工作人员联系,经执行法官及领导审查同意,本人带有效证件到我院***办公室办理相关的手续。 十一、竞买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好网上充值银行,防止支付保证金及余款时出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十二、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及身份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三、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竞买人申请参与拍卖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法院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 法院司法拍卖咨询、标的看样联系电话:**三宸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省***黄**路***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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