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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静安东里12号院1号楼等4幢房屋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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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 ********东里**号院*号楼等*幢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BJ******* 出租方名称 **雪莲集团有限公司**衬衫厂 出租方承诺函 本出租方拟出租本项目房屋,并委托**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我方出租房屋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北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如在项目进行中出现纠纷,我方将遵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接受北交所做出的中止或终结的决定。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房屋出租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 *年 房屋出租用途 日常办公;健身娱乐;餐饮经营;商超商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年**月**日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王经理/联系电话:***-********|部门负责人:刘经理/联系电话:***-********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雪莲集团有限公司**衬衫厂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时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展景峰 出租方联系电话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 坐落位置 *****东里**号院*号楼等*幢 房屋使用现状 出租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屋用途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是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决策类型 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时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京时尚控发(****)***号 租金估价情况 估价单位名称 同致信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估价 *.**元/平方米/天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本次出租房屋预展时间为挂牌公示期内*:**至**:**,联系人:展景峰,电话:*********** ,预展地点:出租房屋所在地。 *.意向承租方须进行实地踏勘,在报名时提供双方盖章的《踏勘确认函》,详见附件。 *.承租方用于装修改造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且承租方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消防安全许可证等各种证照,并自行承担办理、使用证照的相关法律风险,出租方可配合提供相应的材料。如相关证照无法办理,相关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退还出租房屋或要求出租方**免租期或减免、拒付租金。 *.房屋以现状交付。 *.原合同到期日为****年*月**日,原承租方目前正常经营,有优先承租权。如新承租方摘牌,起租日为原合同到期之后,具体日期为****年**月*日。且新承租方需自行与原承租方协商解决腾退事宜,如原承租方未及时搬离,新承租方需自行承担相应损失,不得以此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要求**免租期或减免、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本项目有部分单位在使用的房屋共计**户,面积为****.**平方米,意向承租方摘牌后,需与仍在使用标的房屋的单位共同协商房屋租用的相关事宜。 *.意向承租方摘牌成功后,需与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国门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个 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租赁期 *年 起租日 ****年**月**日 免租期 无 租金调整方式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租金按季度支付,第一期租金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第二期开始,承租方应于已付租金的租赁期结束前支付下一期的租金。*.承租方应于签署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付清首期租金及押金。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 承租方承担与房屋使用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车位费、装修押金、装修改造费、装修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供冷供暖费、固定电话费、电视收视费、卫生保洁费、室内设施维修费、垃圾清理费。 物业费*.*元/㎡·天(*****.**㎡,不含供暖费及制冷费)。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日常办公;健身娱乐;餐饮经营;商超商铺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自用面积可以装修改造,但不得破坏建筑承重结构、主设备系统,并按规定报批消防等手续。 *.承租方对房屋及设备设施的装修、改造,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承租方对该房屋的装修、改造等需要有关行政机关批准的,承租方应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取得批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对房屋装修改造前,需向出租方提交书面施工改造方案,并按出租方要求提交相关施工单位手续,承租方的装修改造方案及相关图纸经出租方审核并同意后方可实施。 *.房屋装修、改造及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装修改造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承租方应严格依照出租方审批的装修改造方案实施,装修、改造的工程及成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需要相关行政部门验收、备案的,承租方应当办理验收、备案手续,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工程竣工后,应于竣工日起**个工作日内将竣工图纸、技术资料以及审批合格文件(装修备案、消防许可)原件送交出租方存档备案。 *.承租方在装修改造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随时接受相关部门人员的安全检查,并应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整改,相关费用及应缴处罚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经出租方同意,新承租方可以根据营业需要,添置家具家电等设备设施,并自行负责维修、维护。 *.装修时承租方与第三方产生纠纷的,承租方应付全责。 *.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自行拆除并移走所有设备设施,将房屋恢复原状,因拆除或无法拆除导致的设备设施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拆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万(含)以下部分,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万至****万(含)部分,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万至****万(含)部分,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万以上部分,收取*‰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注册年限须*年(含)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意向承租方近三年每年上缴各项税***万元以上(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文件)。 *.意向承租方近三年纳税信用级别A级(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评价信息为准)。 *. 意向承租方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不低于****万元人民币,以验资报告为准。 *.意向承租方净资产不低于****万元。(审计报告为准) *.意向承租方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法人授权文件。 *.意向承租方要求信用良好,无失信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信用信息网中的查询信息,查询途径: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有历史记录,但已被移除的,符合资格。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意向承租方承诺如从事经营活动,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并应将取得的合法审批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合格证和消电检合格报告等)和合法经营权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及商标注册证明(如有)等经营许可文件提供给出租方备案,承租方保证实际经营者和房屋实际承租方须保持一致,合同约定的经营用途与租赁期间的实际经营用途保持一致。 *.意向承租方承诺租期内不开展小额贷款类业务及P*P等理财类业务。 *.意向承租方承诺其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及控参股公司与任何出租方无欠租或法律纠纷。 *.意向承租方已就房屋的权属状况、设备情况以及房屋所处位置、周边现状建筑、交通、环境情况等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已充分了解并接受。 *.意向承租方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中国有关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文化、治安管理在内的法律、法规的要求。非因出租方原因造成的房屋安全事故及火灾等,给出租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 保证金处置方式 保证金无息返还,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保证金扣除条款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三、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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