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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莆田市荔城区拱辰七步小区(宗地一)工业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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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省****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闽**执***号 **省****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省****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拱辰七步小区(宗地一)工业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证:莆国用(****)第N*******号 】。建筑面积****.**㎡(建筑物均未办理产权证书,建筑物面积****.**㎡,构筑物面积****.**㎡,变压器*台,电杆**个);土地使用权面积*****.**㎡(约**.**亩);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法定用途为工业用房;建筑结构为混合、其他结构;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年*月**日,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年;本次评估财产范围包括建(构)筑物(含室内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厂区红线内基础设施(水、电、通信、网络、围墙、厂区道路、绿化等),不包括机器设备等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具体情况以现场及评估报告为准。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不含相关税、费、金等) 增价幅度:*****元。 保证金:******元。 三、咨询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安排统一看样,有意向竞买者务必在参与竞拍前自行前往房地产坐落处了解情况。 特别提醒: 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瑕疵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慎重竞买。 本次拍卖严格按照标的物的证载面积进行。若有涉及违法违章的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五、通常情况下,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六、关于优先购买权人的相关说明:本拍卖标的物无抵押外暂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个工作日内到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省****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账号:********************-******)。 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买受人应在****年**月**日**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省****级人民法院(地址:**省******东园东路****号*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日内领取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用于办理过户手续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具体时间由法院根据案情确定)。买受人应当在领取上述材料后十五日内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 十、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所需要的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标的物存在他项权证的,法院可以协助办理注销手续。因本次拍卖成交办理土地权属转移登记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从拍卖成交价款中支付【由执行法院依据税务机关出具的《协助征收税费函》载明数额从拍卖款中直接支付】其他可能存在的优惠地价款、土地闲置费、欠缴土地出让金(含滞纳金)等以及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垫付被执行人欠费如符合追偿规定的,可以自行依法主张追偿权。被执行人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由物业公司依法主张权利。请买受人了解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十一、本次拍卖成交后的实际缴纳税、费、金与拍卖实际成交价格、房屋类别、年限、房屋买受方原拥有的房地产数量等因素有关,具体金额视交易发生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予以确定,并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 十二、因本次拍卖形成的税、费、金,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前往相关税务、不动产管理部门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政府服务热线“*****”咨询上述房地产产权过户应缴纳税、费、金等全部费用的具体情况。竞买人应当自行查询、了解拍品涉及城*规划、性质变更、征收拆迁等影响不动产交易价值的公开信息。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或税、费、金负担方式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将视为没有异议。 十四、特别说明: *. 上述被拍卖房地产目前仍由案外人占有、使用,房地产尚未腾空,占用人有作出承诺,拍卖成交后若协商不成则自动搬离。腾空清场和交付需要一定时间。有意向竞买者务必在参与竞拍前向我院承办法官了解咨询。 *.本院只开财政非税票据,是否可以进行相应进项抵扣,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买受人与原产权人自行协商解决,可能存在原产权人不配合等原因致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进行相应进项抵扣等风险。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人须知》。 业务咨询电话:****-*******,承办人:黄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 拍卖辅助人员电话:*********** 详细信息可在http://www.rmfysszc.gov.cn“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二○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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