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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民法院关于玉米清除收割机(变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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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变卖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玉米清除收割机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天向**省**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省**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接受咨询。 四、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交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预交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余款在变卖成交后十五天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 九、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的真实身份并公示。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张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 **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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