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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两超一非”专项抽检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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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 ****场监督管理局****年食品安全“两超一非”专项抽检项目。 (二)项目概况: 在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不同环节,针对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品种及“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以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禁用农兽药)重点项目,开展专项抽检,共计***批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预算:**.*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具备所承担抽检监测任务涉及食品以及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和相关资质(非标准检验方法除外),能够对检验结论进行准确判定。不得分包检验任务,不得租赁或者借用他人检测设备。 (三)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供应商被*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被其他部门认定有严重或重大违法失信行为的。 (五)因应急工作需要,不接受外省供应商报价。 (六)评标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经评标确定的供应商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放弃中标资格的,*年内不接受该供应商参与我局招标项目的投标。 (八)未通过****年**省*场监督管理局或****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留样复测考核的检测机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三、项目完成时间:****年*月至**月。 四、响应文件要求 供应商应按本项目的要求,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资质资格等相关的纸质材料。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 五、报名事项 (一)公告时间:****年*月**日-****年*月** 日。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三)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路气象局南侧*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楼***室。 六、评标方法 评审组按最低投标价中标方法评审。****年*月**日开展评审工作。 联系人:任黎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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