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日喀则市拉孜县热萨乡公安派出所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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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热萨乡**派出所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拉发改字【****】***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国家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名称:*******热萨乡**派出所建设项目;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施工招标范围:****派出所业务用房****.*平方米,阳光棚***.*平方米附属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八、其他 (一)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二)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向招标代理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四副)留档保存。 (三)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访问)应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扎多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路公路小区*栋*号 联系 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 **中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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