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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千岛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轿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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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根据**千岛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事业发展的需要,**千岛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拟采购*辆新能源轿车。现委托***********就**千岛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招标编号:ZSGC-****-*** 二、 招标范围及项目概况: *、采购*辆新能源车,项目概算**万元。 *、交车时间:合同签订后**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销商须提供车辆销售授权证明;同一品牌的新能源车只能由一个制造商(或一个经销商)参与投标;同一投标人的所投新能源车品牌须一致。 *、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合兴路**号中昌国际大厦**楼****室)购买招标文件(上午**:**—**:**、下午**:**—**:**)。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符合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不允许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无。 七、其他事项: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蒋榕,联系电话:****-*******);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千岛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支部书记投诉(联系人:鲍志定,电话:****-*******、****-*******)。 八、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千岛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盐仓街道昌洲社区翁洲大道***号A座***室 联系人:方雪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合兴路**号中昌国际大厦**楼****室 联系人:蒋榕 联系电话:****-******* 传真:****-******* 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千岛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党支部 地址:******盐仓街道昌洲社区翁洲大道***号A座***室 联系人:鲍志定 联系电话:****-******* 九、公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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