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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桂阳县春陵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一期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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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陵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一期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招投办〔****〕*号)的规定,我单位《***春陵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选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   ***陵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二、项目概况:   《***春陵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万元,工程建设费用****.****万元。   三、服务内容:   按照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特点,完成本项目选取施工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工作。   四、代理费用:   中标单位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的**%确定,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对报名参选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   *、应选人具有中华人民**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履约能力,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经营范围具备招标代理业务且在***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登记备案合格的企业;   *、项目组由三人组成,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注册证书,并提供项目组成员的申请人为其办理的近 *个月(****年*月-*月)的网上可查询的社保证明;   *、报名人被记录严重不良行为*次或一般不良行为*次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不得参加随机抽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的发布媒体: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   七、报名资料、时间、地点:   *.报名资料要求:   (*)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人报名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项目组成员,注册类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项目组成员的申请人为其办理的近*个月的网上可查询的社保证明;   (*)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报名地点:**舂陵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会议室(**士杰学校公寓楼五楼 )   联系人:李昊 *********** 陈志 ***********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月**日,逾期不予受理;(上午*:**—**:**;下午*:**—*:**)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间)   *、开标地点:*****国有林场会议室(***文化路**号华悦大酒店*楼)   八、选定方式:   按《***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办法(试行)》随机抽取方法产生。   九、选定流程   *、符合性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具体见本公告第五条)的代理机构进入随机抽取环节;   *、随机抽取代理机构识别号:根据代理机构委托代表(携带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现场抽取,确定代理机构对应的识别号。代理机构委托代表在开标时没有按时到,视为弃权。   *、由招标人现场抽取中标候选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的第一个号码相对应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第三个号码相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陵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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