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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2023年度乡村示范建设和盛镇扫路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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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乡村示范建设和盛镇扫路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年度乡村示范建设和盛镇扫路车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和盛镇人民政府 交易编号 GSHM****-***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联系人 郝阳 联系电话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否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报名截止时间 ****-**-** **:**:** 竞价开始时间 ****-**-** **:**:** 竞价结束时间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 ******年度乡村示范建设和盛镇扫路车采购项目 GSHM****-*** 货物类 ******.* 公告内容 ******年度乡村示范建设和盛镇扫路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宏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和盛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其“******年度乡村示范建设和盛镇扫路车采购项目”采购进行招标,本次投标将从**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SHM****-*** 二、采购内容:采购扫路车*量(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金额:贰拾万元整(¥******.**元) 四、评标方式:最低评标价法。 五、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拥有以下证件: *.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见招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缴纳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共**交易诚信承诺书》(见招标文件格式); *.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七、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公共**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竞价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台上发布。 九、结果公示: *.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证明文件纸质版(必须包含营业执照、资质文件、分项报价表等)加盖公章并整理装订为投标文件(一正一副),电子版*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宏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省********东路**号*层),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和盛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郝阳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和盛镇北大街*号 *.招标代理机构:**宏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军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省******庆州东路**号*层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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