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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梁邹通汇实业有限公司邹平市城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及咨询服务项目》选取中介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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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梁邹通汇实业有限公司***城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及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ZJCS************ 项目申请单位: **梁邹通汇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超 联系电话: *********** 中介超*联系电话: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约****个,以及配电系统、安防系统、计量计费系统、相关配套工程等。 *.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内。 *.主要工作任务:编制各银行融资所需可行性研究报告、协助办理立项手续及各项批复、对银行相关问题进行反馈、协助甲方与相关银行对接及其他银行融资咨询等咨询服务。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成果的交付并通过甲方验收。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融资完成。 *.付款方式:项目全部成果交付并通过甲方验收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通过省行审核后两个月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无息)。 *.上限价:**.**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该上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报价要求: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所需服务计划、设计、组织、实施、验收、设备设施、劳务、安全、保险、工人工资、福利待遇、交通、培训、住宿、所需工具及耗材、工人体检等所有为完成服务而需要合理支出的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服务保障:中选单位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需要答疑时,中选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在*小时内响应,*小时到达现场,根据采购人需求及时增派人员,做到快速反应,积极服务并提供配合。 项目完成时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成果的交付并通过甲方验收。 拟定服务费: 上限**.** 万元 中介服务机构条件: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须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有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关经验和业务能力,并提供类似业绩合同。 超*业务类型: 工程咨询 , 报名时间: ****-**-** **:**~****-**-** **:** 选取方式: 邀请谈判 申报时间: ****-**-** **:**~****-**-** **:** 竞价次数: *次 发布时间: ****-**-** **:** 报价网址:http://***.*.***.***:****/user/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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