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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与核查处置公(2024年第1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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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第三、四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抽取到以下部分产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与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浙搏商贸有限公司 ****年*月**日,****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对**浙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本地姜仔”及“**黄豆芽”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本地姜仔”中铅(以Pb计)项目指标超标(指标标准:≦*.*,实测值:*.***),并于****年*月**日出具《检验报告(NO:XBJ*****************)》;“**黄豆芽”中*-苄基腺嘌呤(*-BA)项目指标超标(指标标准:不得检出,实测值:**.*),并于****年*月**日出具《检验报告(NO:XBJ*****************)》判定该批次的“**黄豆芽”为不合格产品。 (一)产品控制情况 经查,当事人于****年*月**日从***扎佐镇李成勇蔬菜店购进了**kg“本地仔姜”,进货价为*元/kg,抽样*.***kg,销售*.*** kg,销售价为**.**元/kg,销售金额为***.*元。当事人提供了“本地仔姜”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购进清单,**农产品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出具了“本地仔姜”的检验报告;****年*月**日,当事人将*kg “**黄豆芽”送到易盛客超*,当天,“**黄豆芽”被抽样*. ***kg,销售了*.**kg,销售价为*元/kg,销售金额为**元。“**黄豆芽”未能提供采购的相关信息。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进货环节控制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于****年**月*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筑乌*监处罚〔****〕****号) 二、**新尚优玛特商贸有限公司**一店 ****年*月**日,****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对**新尚优玛特商贸有限公司**一店销售的“菠菜”、“红椒(圆)(甜椒)”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该批次的“菠菜”阿维菌素项目指标超标(标准值≦*.**,实测值:*.**);“红椒(圆)(甜椒)”噻虫胺项目指标超标(标准值:≦*.**,实测值:*.**),并于****年*月**日出具作出《检验报告(NO:XBJ*****************、XBJ*****************)》,判定该批次的“菠菜”、“红椒(圆)(甜椒)”为不合格产品。 (一)产品控制情况 经查,****年*月**日,当事人从******黔灵镇改茶小区*号博德农贸*场地下室**、**号摊位的叶丽处采购了**斤“红椒(圆)(甜椒)”,进购价为*元/斤,销售价为*.**元/斤,销售了**.*斤,损耗*.*斤,销售总金额为***.**元;采购**斤“菠菜”,进购价为*.*/斤,销售价为*.**元/斤,销售了*.**斤,损耗*.**斤,销售总金额为**.*元,共获利**.*元。当事人已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进货环节控制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于****年*月**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筑乌*监处罚〔****〕****号) 三、***品悦购生鲜超* ****年*月**日,****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对***品悦购生鲜超*经营销售的“小白菜”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该批次“小白菜”毒死蜱项目指标超标(标准值:≦*.**,实测值:*.**),并于****年**月**日出具《检验报告(NO:XBJ*****************)》,判定该批次的“小白菜”为不合格产品。 (一)产品控制情况 经查,****年*月**日,当事人向供应****喻应均农产品店购进小白菜**斤,购进金额为**元,当天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金额为**.*元。当事人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对涉案食品张贴公告实施召回。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生产环节控制不严。 整改情况:停止从该供应商进货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于****年**月*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筑乌*监处罚〔****〕第****号)。 四、***兰珠便利店 ****年*月**日,****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对***兰珠便利店经营销售的“生脆葵瓜子”、“大藕片(山椒味)”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该批次的“生脆葵瓜子”中霉菌项目指标超标(标准值:≦**,实测值:***);“大藕片(山椒味)”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指标超标(标准值:≦*.**,实测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指标超标(标准值:≦*,实测值:*.**),并于****年**月**日出具作出《检验报告(NO:XBJ*****************、XBJ*****************)》,判定该批次的“生脆葵瓜子”、“大藕片(山椒味)”为不合格产品。 (一)产品控制情况 经查,****年*月**日,当事人向供应商**弘升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大藕片(山椒味)”一件(生产商为***渝味漂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年*月*日,规格型号为计量称重,一件有两包,每包*.*公斤),购进金额为**元,销售单价为**.*元/斤,已全部销售,销售金额为***元;****年*月*日,当事人向供应商**黔恒茂贸易有限公司购进秀芝林牌生脆葵瓜子**袋(生产商为**秀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年*月*日,规格型号为***克/袋),购进金额为**元,销售单价为**.*元/斤,已全部销售,销售金额为***元,销售金额共计***元。当事人已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对涉案食品张贴公告实施召回。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进货环节控制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于****年**月*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筑乌*监处罚〔****〕第****号)。 五、***好邻聚华联万家超* ****年*月**日,*******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对***好邻聚华联万家超*经营销售的“山椒藕片”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该批次的“山椒藕片”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指标超标(标准值:≦*.*,实测值:*.***),并于****年**月**日出具作出《检验报告(NO:XBJ*****************)》,判定该批次的“山椒藕片”为不合格产品。 (一)产品控制情况 经查,****年*月**日,当事人向供应商***洪德食品经营部购进“山椒藕片”*公斤,进购价为**元/公斤,销售单价为**.*元/斤,销售了*.*公斤,剩余*.*公斤送至生产厂家进行复检。总销售金额为***.*元。当事人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对涉案食品张贴公告实施召回。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生产环节控制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于****年*月**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筑乌*监处罚〔****〕第****号)。 六、***家**果店 ****年**月**日,*******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对***家**果店销售的“金秋桔”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该批次的“金秋桔”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指标超标(标准值:≦*.*,实测值:*.**),并于****年**月**日出具作出《检验报告(NO:XBJ***************** )》,判定该批次的“金秋桔”为不合格产品。 (一)产品控制情况 经查,****年**月**日,当事人向供应商***赵氏鲜果行购进“金秋桔”**公斤,进购价为**.*元/公斤,销售单价为**元/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总销售金额为***元。当事人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对涉案食品张贴公告实施召回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生产环节控制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于****年*月**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筑乌*监处罚〔****〕第****号)。 七、****宾隆购物有限公司 ****年**月**日,*******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对****宾隆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C-鲤鱼LY”、“C-鲫鱼LY”进行了抽样检验,“C-鲤鱼LY”经检验孔雀石绿项目指标超标(标准值:不得检出,实测值:***),“C-鲫鱼LY”经检验孔雀石绿项目指标超标(标准值:不得检出,实测值:**.*),并于****年**月**日出具作出《检验报告(NO:XBJ*****************、XBJ*****************)》,判定该批次的“C-鲤鱼LY”、“C-鲫鱼LY”为不合格产品。 (一)产品控制情况 经查,****年**月**日,当事人向供应商******卞伯财水产经营部购进“C-鲤鱼LY”*.*斤,购进单价为**.*元/斤,销售单价**.*元/斤;****年**月**日,当事人向供应商******好爽水产经营部购进“C-鲫鱼LY”*斤,购进单价为**元/斤,销售单价**.*元/斤,两批产品总货值为***元。当事人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对涉案食品已张贴公告实施召回。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养殖环节控制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于****年*月**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筑乌*监处罚〔****〕第****号)。 八、******胡华白酒坊 ****年**月**日,****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对******胡华白酒坊销售的“苦荞酒”进行抽样检验,该批次的“苦荞酒”经检验甲醇项目指标超标(标准值为*.*,实测值为*.***)¸于****年**月**日出具《检验报告(NO:【黔】质检第J***********号)》,判定该批次的“苦荞酒”为不合格产品。 (一)产品控制情况 经查,****年*月**日,当事人于***胡华白酒坊生产“苦荞酒”**公斤,货值金额共计****元,销售了*公斤用于监督抽检,销售单价**元/斤,自饮了**公斤,剩余**公斤已被办案人员查封。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生产环节控制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把控生产环节。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于****年*月**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筑乌*监处罚〔****〕第****号)。 九、***食味坊餐饮店 ****年**月**日,**省*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对***食味坊餐饮店经营使用的餐具“餐碗”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该批次的“餐碗”大肠菌群项目指标超标(标准值:不得检出,实测值:检出),并于****年**月**日出具作出《检验报告(NO:食安****-**-****)》,判定该批次的“餐碗”为不合格产品。 (一)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清洗环节控制不严。 整改情况:加强清洗程度。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于****年**月**日对当事人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筑乌*监当罚〔****〕*-**-**号)。 十、***赵琴羊肉粉店 ****年**月**日,**省*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对***赵琴羊肉粉店经营使用的餐具“餐碗”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该批次的“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指标超标(标准值:不得检出,实测值:*.***),并于****年**月**日出具作出《检验报告(NO:食安****-**-****)》,判定该批次的“餐碗”为不合格产品。 (一)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清洗环节控制不严。 整改情况:加强清洗程度。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于****年**月*日对当事人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筑乌*监当罚〔****〕*-**-*-*号)。 十一、***韭菜坪朱记马肉馆 ****年**月**日,**省*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对***韭菜坪朱记马肉馆经营使用的餐具“餐碗”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该批次的“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指标超标(标准值:不得检出,实测值:*.***),并于****年**月**日出具作出《检验报告(NO:食安****-**-****)》,判定该批次的“餐碗”为不合格产品。 (一)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清洗环节控制不严。 整改情况:加强清洗程度。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于****年**月*日对当事人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筑乌*监当罚〔****〕*-**-*-*号)。 十二、***李定先餐饮店 ****年**月**日,**省*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对***李定先餐饮店经营使用的餐具“餐碗”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该批次的“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指标超标(标准值:不得检出,实测值:*.***),并于****年**月**日出具作出《检验报告(NO:食安****-**-****)》,判定该批次的“餐碗”为不合格产品。 (一)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清洗环节控制不严。 整改情况:加强清洗程度。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于****年**月*日对当事人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筑乌*监当罚〔****〕*-**-*-*号)。 十三、******水田张记肠旺面馆 ****年**月**日,**省*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对******水田张记肠旺面馆经营使用的餐具“餐碗”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该批次的“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指标超标(标准值:不得检出,实测值:*.***),并于****年**月**日出具作出《检验报告(NO:食安****-**-****)》,判定该批次的“餐碗”为不合格产品。 (一)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清洗环节控制不严。 整改情况:加强清洗程度。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于****年**月*日对当事人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筑乌*监当罚〔****〕*-**-*-*号)。 十四、***周艳餐饮店 ****年**月**日,**省*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对******周艳餐饮店经营使用的餐具“餐碗”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该批次的“餐碗”大肠菌群项目指标超标(标准值:不得检出,实测值:检出),并于****年**月**日出具作出《检验报告(NO:食安****-**-****)》,判定该批次的“餐碗”为不合格产品。 (一)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清洗环节控制不严。 整改情况:加强清洗程度。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于****年**月**日对当事人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筑乌*监当罚〔****〕*-**-**-*号)。 十五、***周元林豆米火锅店 ****年**月**日,**省*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对******周艳餐饮店经营使用的餐具“筷子”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该批次的“筷子”大肠菌群项目指标超标(标准值:不得检出,实测值: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指标超标(标准值:不得检出,实测值:*.***),并于****年**月**日出具作出《检验报告(NO:DBJ*****************)》,判定该批次的“筷子”为不合格产品。 (一)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清洗环节控制不严。 整改情况:加强清洗程度。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于****年**月**日对当事人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筑乌*监当罚〔****〕*-**-**-**号)。 *******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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