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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2024年度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仙夹镇龙水村)-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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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邀请书 致:**省发福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省耀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百森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年度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仙夹镇龙水村) 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单位为***仙夹镇龙水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仙夹镇龙水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省泉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邀请投标。 一、工程概况 *.招标编号:FJQQ[****]***号 *.工程规模:控制价约*.****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要求:**日历天 *.工程建设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月*日至****年*月* 日**时** 分至 ** 时**分** 秒到招标代理处(地址:*****镇**南路***号)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 三、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四、开标地点:**省泉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五楼) 五、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年*月**日**:**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递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方式 。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以现金形式递交,密封一个信封内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未中标,则开标后当场退还。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弃权. 六、投标人要求 *、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书》应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必须签字或盖章,开标时递交投标报价书一式四份。 *、投标单位参加开标时应携带营业执照以备查验。 *、中标人必须严格加强施工管理,保证施工安全,施工中的安全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七、评标办法: *、投标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在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报价书》或未按要求在《投标报价书》签字或盖章的视为弃权: *、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根据附件一《投标报价书》格式填报投标总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根据投标情况,投标结果可能是一次确定,也不排除再次竞争的可能性。 八、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 九、本工程采用总价合同方式招标,工程变更项目按实结算。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仙夹镇龙水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省泉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镇**南路***号 邮编:****** 邮编:****** 查询电话:***********查询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郭先生联系人:林女士 开标地点:**省泉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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