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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师范大学学生寝室控电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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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标书代购需提供相应文件,因此需距购买标书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以上为宜。

正文内容

**师范大学学生寝室控电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师范大学 项目名称:**师范大学学生寝室控电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拟对**校区、三里桥校园、西**、东**的学生公寓控电管理系统进行维保服务,项目分为两个包。 拟采购的服务预算金额:一包:*****.**元;二包:*****.**元。 拟采购的服务周期:一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逐寝室检测原有控电设备,对无法使用的设备进行更换或维修,为便于管理,所有设备均需通过校园网络连接,并与一卡通无缝对接,维修或更换后所有寝室均能实现用电恶性负载识别、超功率自动断电、用电缴费智能管理等功能。 一、第一包,服务范围**校区一区*.*.*.*.*.*号宿舍楼照明,二区*.*号宿舍楼照明,总共****间;三里桥校园*#-*#学生公寓共****间,每间寝室照明和空调分开控电,共****块电表。 二、第二包,服务范围**校区*#、*#、*#公寓楼,二区*#-*#公寓楼共****间。西***#-*#楼共****间,东***#-*#楼宿舍共计***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师范大学学生公寓控电系统软硬件分别为**常工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嘉博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提供,其系统均自主研发、具有独立性。设备更换和软件支持只能由原中标单位提供,才能够实现用电恶性负载识别,超功率自动断电,用电缴费智能管理等功能,具有唯一性特征。 *、相关法律、政策及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论证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供应商为:一包:**常工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包:**嘉博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一包 名称:**常工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科路*号 二包 名称:**嘉博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橘郡万**G*-***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名 称:**师范大学 联系地址:**省******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晨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一道河路万方广场A座**层 联系电话:***********、*********** 六、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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