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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CG-2024-0482024年1季度清源供水营商环境系统升级项目单源直接采购标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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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受***清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批,根据《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及《****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规范制度,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源直接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清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人地址:**省*****镇玉带路与淠源西路交叉口 三、采购项目名称:****年*季度清源供水营商环境系统升级项目 四、采购项目类型:服务类 五、关于****年*季度清源供水营商环境系统升级项目的说明:按营商环境指标考核要求对供水系统进行开发升级。 六、采购预算金额:******.**元 七、最高限价:******.**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八、采用单源直接采购的原因及说明:营商环境考核指标要求与**省政务服务网或皖事通APP统一身份认证,推动用水用气申请报装、故障报修、过户销户、投诉、缴费、电子发票、等用等高频事项“全程网办”“一网通办”。我公司需要进行系统开发和升级,其中缴费、电子发票、过户销户等都需要营业收费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因为营业收费系统已由锦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并投入使用了**年以上。考虑到新系统兼容性、适用性、安全性问题,经过技术分析和*场调研,根据《国有企业操作规范》第*.*.*“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规定,公司决定采用单源直接采购的方式,委托原营业收费系统的开发单位——锦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原有系统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升级和开发。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锦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十、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赵巷镇沪青平公路****弄*-**号B座**层D区****室 十一、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源直接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清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及*************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源直接采购的方式采购。 十二、采购文件到*************自行领取,联系电话:****-*******、***********。 十三、协商时间及地点: (一)协商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协商地点:*************开标厅***室(**省********镇**大道国投大厦)。 十四、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清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省*****镇玉带路与淠源西路交叉口 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 (二)代理机构:************* 地址:**省********镇**大道国投大厦*楼***室 联系人:徐工 电话:****-*******,*********** (三)监督部门:****国投集团纪检监察室 地址:**省********镇**大道国投大厦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 ***清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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