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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服务中心清凉寺汝官窑遗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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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文物保护利用服务中心清凉寺汝官窑遗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共**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宝财招标-****-** *、项目名称:***文物保护利用服务中心清凉寺汝官窑遗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 宝财招标-****-**-* ***文物保护利用中心清凉寺汝官窑遗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项目第一标段 *******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清凉寺汝官窑遗址位于***大营镇清凉寺、韩庄村,采购内容包含报警系统、音频复核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灯光联动系统、GPS巡更系统、内部对讲系统、安检防暴系统、紧急呼叫广播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UPS配电和防雷接地系统、智慧安防综合管理系统及监控中心建设、安防网络系统、安防综合管网系统、基础配套系统等建设所需软、硬件的采购、安装及服务。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交货期、安装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文物局验收要求的标准。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软件产品及硬件产品质保期(免费服务期)*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交货地点:***大营镇清凉寺汝官窑遗址保护范围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良好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有效承诺书。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有查询资料及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资格。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共**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http://www.bfggzy.com/)“登录业务系统(信源交易系统)”入口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jhtml *.售价:*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时间) *.地点:***公共**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时间) *.地点:***公共**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开标解密,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公共**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规定,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文物保护利用中心 地址:***人民路中段 联系人:夏高峰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楼 联系人:杨阳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阳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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