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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救助(补助)对象入户核查(评估)项目邀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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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经研究决定,***民政局计划对****和****年各乡镇确认的低保、临时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对象约****户开展入户核查(评估)工作,为保证项目按计划进行,决定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作出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价须知 *.项目内容:整体委托具有入户核查、咨询业务资质的机构对****和****年乡镇确认的低保、临时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对象约****户开展入户排查(评估)(包含但不限于“一户一档”、政策知晓、群众满意度、村居公示、卡折代管备案),并形成工作报告。 *.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排查内容,在****年*月*日**:**时前,向本局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详见报价函)。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报价函及相关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递交本单位,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报价)。 *.****年*月*日**时**分在***民政局一楼会议室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预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民政局公告栏公示*个工作日,成交供应商可在公示结束后*日内前往***民政局领取成交通知书。 *.报价供应商应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应的营业范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不接受无相应营业范围的报价。 *.预算控制价: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元整),超过预算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可根据营业范围自主报价,若所有供应商报价皆超过预算则进行二次询价,(相关要求及流程届时根据情况制定新的询价公告)。 *.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等时,由采购人(包括见证人)抽签决定成交顺序。不符合询价函要求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局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服务期和付款:服务期按合同约定,付款以最低报价为准。(服务期及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二、编制报价函要求 *.被询价供应商应按排查内容及有关要求编制报价文件,需注明总报价。 *.有效的“三证合一证件”或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采购项目中要求提供资质资料的必须提供。凡未按要求编制报价函的,我单位有权拒绝其报价。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民政局(地址:******蓉城镇九华西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陈廷****-******* 附件:报价函 ***民政局 ****年*月**日 附件 报 价 函 报价单位:(盖章) 报价人 询价 编号 报价 日期 项 目 内 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 (元) 合计 (元) 备注 ****及****年救助对象入户核查(评估)及核查(评估)报告 ****户 总计 (元) 大写:元整 (¥:小写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本报价已包含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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