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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省用水改革技术评估及典型灌区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牵头供应商:**忆水孪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投标联合体:**忆水孪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淮河水**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元和街道聚茂街***号活力商务广场D幢*楼***-*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省用水改革技术评估及典型灌区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省用水改革技术评估及典型灌区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内所有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年**月中旬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梅,栾巍,尚新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磋商文件规定,按照***万元以下*.*%的收费标准执行,以中标价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为人民币壹万贰仟陆佰叁拾壹元伍角。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高新区红枫路**号,联系人:费工,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 地 址:**省***治淮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高新区红枫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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