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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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我国第**个教师节庆祝和表彰工作,根据《******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评选办法》(党办字〔****〕*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评选****-****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员工(正式在册、人事代理、协议用工的博士配偶、外籍教师)。其中“优秀教师”在教学科研人员中评选产生,“优秀教育工作者”在管理服务人员中评选产生。 二、评选指标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具体优秀指标见附件。 三、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一公示”制度,即实行基层党组织初审和学校复审两次审核,在教职工所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一)按照评选条件,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公示*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二)人事处**纪委综合室、教务处等部门,对推荐人员的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和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复审。 (三)校长办公会、校党委会研究确定。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要根据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条件进行评选。 *.评选要充分体现出向一线教职工倾斜,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注重对工作实绩的考核。 *.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评选过程要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要对评选推荐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进行*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材料报送 *.报送时间:*月**日之前。 *.纸质材料清单: (*)单位评选推荐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份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份 *.报送地点:办公楼***室 联系人:何承云 吴经伟 联系电话:******* 附件:*.优秀指标分配表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评选办法》(党办字〔****〕*号) 人事处 ****年*月**日 (初审/何承云 复审/王俭敏 终审/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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