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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市政路网工程—天福路延长线经营坡新桥道路工程(孔林段)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编制单位的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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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桂财采〔****〕*号)、《**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修订**壮族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桂财综〔****〕**号)、《**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政府性临时机构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天财通字〔****〕**号)、《***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现对****政路网工程—天福路**线经营坡新桥道路工程(孔林段)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编制单位的报名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政路网工程—天福路**线经营坡新桥道路工程(孔林段)。 二、项目工程费用及上限价:工程费用约***万元;上限价*.**万元。 三、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编制取费标准:参照《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水保监[****]**号)》文件。 四、合同履行期限:完成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编制服务工作。 五、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咨询资质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六、报名时间、地点: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时间,下同)在***天宝北路财政大楼*楼报名。 七、报名应提交以下材料: *、报价书原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时提供,无授权时不需提供);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材料。 上述材料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向有关部门举报),通过报名者方可报名成功。 八、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告在***天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天盛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蒋经理 电话****-******* 地址:***天宝北路财政大楼*楼 监督部门:***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 ***天盛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编辑|言光耀、李佳娜 初审|蒋慧 复审|方杰 终审|麻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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