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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和盛镇公曹村、湫包头村、吴家村、高崖头村及楼台村农户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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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盛镇公曹村、湫**村、吴家村、高崖头村及楼台村农户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和盛镇公曹村、湫**村、吴家村、高崖头村及楼台村农户拆除项目,招标人为**和盛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邀请招标,从**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和盛镇公曹村、湫**村、吴家村、高崖头村及楼台村农户拆除项目 *.项目编号:GSHM****-*** *.建设内容:农户拆除**户。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 *.招标控制价:*******.**元。 *.工程地点:**和盛镇公曹村、湫**村、吴家村、高崖头村及楼台村。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质量等级: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人员要求: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质量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 (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 ,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 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招标人通过***公共交易**中心网站“**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参与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公共**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阳光交易系统 (***)”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年*月*日**时**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投标人根据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 、电子版U盘* 份 (含可编辑的 word格式) ,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宏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 人:**和盛镇人民政府 地址:**和盛镇北大街*号 联系 人:郝阳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宏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省******庆州东路**号*层 联系 人:赵军宏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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