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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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遴选****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按照《****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公开、规范、择优遴选有资质的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下达***资金总额为****万元,实施区域为东良镇、固城镇、尹村镇、山口镇、双碑乡、北楼乡、牛桥乡、大张庄乡、千户营乡,总计实施面积**万亩,绩效面积**.*万亩。 二、补助环节 玉米机械收获(含秸秆还田)、小麦播种前旋耕;小麦播种三个环节。 三、补助方式及标准 先服务后补助,项目实施完成经审核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直接补助给服务组织主体和直接种地农户。 玉米机械收获(含秸秆还田)每亩补助**元,小麦播种前旋耕(*遍)每亩补助**.**元,施肥播种每亩补助*.**元。其中**%补助服务组织主体,**%补助接收服务的农户。 四、实施项目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条件 实施项目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标准: (*)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并有相应资质,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且已经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相关能力。 (*)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社会化服务组织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纳入平台管理。 五、遴选程序 *、报名条件:符合条件的组织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资质证明,没有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乡镇出具没有非法集资和没有套取财政资金历史的证明。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由乡镇推荐到*农业农村局***室报名。 *、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的服务组织进行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评估,择优遴选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结果公示: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选服务组织通过公众媒体进行公示。 *、签订服务合同:公示无异议的服务组织,及时与*农业农村局签订项目作业委托协议,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 联系人:常红斌 朱梓萌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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