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届职工运动会乒乓球比赛赛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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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化和旅游局委托,************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第一届职工运动会乒乓球比赛赛事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第一届职工运动会乒乓球比赛赛事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XFZB-****-TJBC-ZF*** 二、项目内容 ***第一届职工运动会乒乓球项目比赛赛事服务。 三、项目预算:**.*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三)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四)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承诺函。 六、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及采购文件售价: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下午**:**-**:**(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京津公路与**道**金玺大厦*号楼***室)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现场发售。 (*)本项目推荐网上报名: 供应商将***第一届职工运动会乒乓球比赛赛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FZB-****-TJBC-ZF***)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报名,并致电***-********-***购买采购文件。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文件的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元/本。(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时间****年*月**日 上午*:**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时间****年*月**日 上午*:**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京津公路与**道**金玺大厦*号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戈女士 *.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文化和旅游局 *.采购人地址:***文化中心楼B座 *.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贾老师********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京津公路与**道**金玺大厦*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报名处) *.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行:工行大桥道支行 行号:************ 账号:******************* 名称:************ 十一、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质疑无效。 十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本次磋商公告的发布媒介为招标网,其他媒介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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