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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水沙坪大棚蔬菜基地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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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水沙坪大棚蔬菜基地位于***茅坪乡境内,本次拟招租的大棚共***个,面积***.**亩。其中,冬暖式温室大棚**个,面积**.**亩,保温拱棚 **个及其它生产大棚**个,面积***.**亩(详见标的物平面示意图)。 二、招租单位:***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招租条件 *、本次招租为标的物现状招租,由意向承租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合同一旦签订,视为承租人对标的物瑕疵和功能的认可。 *、招租方式:整体招租、区域招租或单个招租(见示意图大棚编号),按优先整体租赁,其次区域租赁,再次单个租赁的顺序确定承租人。 *、租赁年限:*年(自合同签订日起算)。招租人如若续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租赁价格: (*)整体租赁:**.**万元/年,每亩年租金为****元。 (*)区域租赁:A区*.*万元/年,B区*.*万/年,C区租****元/年,D区*.**元/年,每亩年租金为****元。 (*)单个大棚租赁:****元/亩.年。 *、租金收取: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清。 *、承租人承担生产经营及一切事故的责任和费用。因生产经营管理、产品*场价格、自然灾害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仅用于蔬菜、花卉及食用菌的种植,不得改变用途,不得转租(转包)给他人。如改变用途或转租(转包),除即行解除租赁合同外,承租人还需按合同租金*倍的额度承担违约经济赔偿,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租赁期满,承租人需在满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退场。不按期退场的,招租人予以强制性清场,承租人承担强制性清场费用和因延期退场给招租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整体租赁的履约保证金为*万元,租赁A区的履约保证金为****元,租赁B区的履约保证金为****元,租赁C区的履约保证金为****元,D区租赁的履约保证金为****元,单个租赁的履约保证为****元,租赁期满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承租人如需对大棚及配套设施进行改造、修缮、维护,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招租人不予补偿。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实地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名需提交资料:法人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征信证明、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等。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征信、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等。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华塘街道城投大厦**楼; 联系人:瞿先生; 联系电话:****-*******;***********。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租公告在***政务网公开发布,同步在***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和招租人办公楼前张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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