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有害垃圾暂存点改造工程(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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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有害垃圾暂存点改造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 NLKH******* 招标人 名称 ***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 ***籍山镇******环卫所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 夏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地址 ***创e汇*楼c**室 联系人及电话 梅工*********** 开标时间 ****年**月**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舜南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 工期(天) ** 质量承诺 合格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诺金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 工期(天) ** 质量承诺 合格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 工期(天) ** 质量承诺 合格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评标基准值:*****.**元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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