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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0481破32号关于江苏新旺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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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新旺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新旺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经卜小琴申请,***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年*月*日决定将**新旺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旺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法院于****年*月**日立案,并于****年*月**日进行了听证。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范雪莹、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姜为群到庭参加听证,本案现已审查完毕。**法院查明,被申请人新旺公司于****年**月*日经***行政审批局核准设立。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混凝土制品、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及销售预拌商品混凝土、建筑材料销售,混凝土专用设备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排污登记凭证等。**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而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申请人卜小琴对新旺公司享有到期债权至今未能清偿,新旺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有多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系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由此可认定新旺公司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而达到破产清算的受理条件。新旺公司住所地在***,**法院有管辖权。为此,**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四条第(三)项之规定,于****年*月**日作出裁定如下:受理申请人卜小琴对被申请人新旺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年*月**日,**法院作出(****)苏****破申**号决定书,指定**乐天律师事务所担任新旺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陈刚为管理人的负责人。 ****年*月**日,新旺公司股东唐小连(持股比例**.**%)、刘俊(持股比例**.*%)、王春花(持股比例**.**%)以新旺公司有行业紧缺的资质,具有重整的价值和可能为由申请对新旺公司进行重整。**法院查明,被申请人新旺公司于****年**月*日经***行政审批局核准设立。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混凝土制品、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及销售,预拌商品混凝土、建筑材料销售,混凝土专用设备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新旺公司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及排污登记凭证等。目前相关的破产清算工作正在进行中,现尚未裁定宣告破产。重整听证过程中,新旺公司管理人表示:同意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截止听证时,已有人向其咨询相关重整事宜。**法院认为,重整程序主要适用于因暂停性经营困难濒临破产但有可能通过重整恢复正常经营活动的企业。被申请人新旺公司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形成了一定的经营渠道,具备重整价值。为此,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十条之规定,裁定自****年*月**日起对新旺公司进行重整。 为推动新旺公司破产重整,维护企业运营价值、实现**整合,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及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并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和申明 (一)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为使意向重整投资人了解新旺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等,管理人编制了本招募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进展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重新、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者招募等。 (二)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三)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债务人重整时,如需了解新旺公司资产评估、债权申报、开发经营等相关情况,或对新旺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并签署《保密协议》《保密承诺书》;除参考本公告外,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四)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管理人有权随时终止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 (五)申明: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新旺公司及项目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二、新旺公司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新旺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曾用名为**瓦屋山混凝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谢治国,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X*,组织机构代码为********-X;工商注册号为***************;注册地址位于***竹箦镇前马工业集中园区,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混凝土制品、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及销售,预拌商品混凝土、建筑材料销售,混凝土专用设备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但自****年*月初新旺公司已停产。新旺公司有两分公司,注册登记情况如下: *.**新旺混凝土有限公司竹箦分公司(以下简称竹箦分公司) 竹箦分公司成立于****年*月**日,负责人为唐水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MENH*N,组织机构代码为MA**MENH-*,营业场所:***竹箦镇前**委前三村***号,通信地址:***竹箦前马工业集中园区,国际行业: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建材批发(F****),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新旺混凝土有限公司社渚分公司(以下简称社渚分公司) 社渚分公司成立于****年*月**日,负责人为谢云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RXU*Q,组织机构代码MA***RXU-*,营业场所:***社渚镇金峰村委望婆桥村**号,通信地址:钱家路*号,国际行业: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C****),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旺公司重整资产范围 *.重整资产范围 新旺公司名下拥有坐落于***竹箦镇前马工业集中园区码头设施、无证房、活动板房、钢结构构筑物、地磅、变压器、洒水车辆、装载机、零星机械设备、办公设备若干等(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但已有相关人员向管理人申请取回权,管理人已作出不予确认的回复,并告知其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以法院生效文书为准);新旺公司名下拥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有效期至****年*月**日)、中华人民**国**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年**月*日),曾拥有取水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曾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排污登记凭证(以下统称为行政许可与认证)。 *.除外资产声明 除上述新旺公司名下财产的其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对外投资、应收债权、以房抵债的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等)均不属于新旺公司重整资产范围,由管理人按照新旺公司债权人会议确定的资产变价方案依法处置。 *.重大风险提醒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自行向相关有权行政部门或/和单位咨询可否继续利用以及未来增、扩、改建后投产所需一切必要行政许可与认证手续及其费用,新旺公司及其管理人对上述任何一项(或合并)的行政许可与认证事项(宜)均不作任何承诺与保证。 (*)本案中无证房(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设备设施等可能存在年久失修等各种原因,故管理人无法保证其数量与质量,意向重整投资人不排除或不可避免地需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修缮、质检、安检等工作,需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费用。 (*)因管理人未接收到相关土地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土地情况由意向投资人向村民委员会、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咨询,相应的风险由意向重整投资人承担。 (*)新旺公司部分资产存在权利瑕疵,已有相关人员向管理人申请取回权,管理人已作出不予确认的回复,并告知其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截止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并未收到相关诉讼信息。意向重整投资人需充分考虑新旺公司主要资产存在的权利瑕疵,相应的风险由意向重整投资人承担。 (三)涉诉执行、司法拍卖、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 *.涉诉执行 截至本招募公告作出之日,新旺公司对外涉诉执行案件近**件,大部分为被告、被执行人案件,涉诉金额超过*,***万元,涉诉案由为买卖合同、劳务合同、金融借款合同、民间借贷、租赁合同、追偿权、健康权、其他行政等纠纷。涉案地区为**、**、**;限制高消费案件**件,终本案件*件。 以上涉诉执行案件信息仅为企查查等外网数据的摘录,法院、管理人均不对此作出承诺与保证,仅供参考,具体数据均应以实时最新信息为准。 *.司法拍卖 经网络搜索显示,场地内的搅拌设备、输送平台、码头吊机等相关机器设备、车辆已被相关法院在执行案件中经司法拍卖成交。 *.债权申报 截止****年*月*日,管理人已通知并公告债权人依法申报破产债权。经管理人初步调查,截止****年*月*日,新旺公司拖欠**多名职工工资、经济补偿金。 *.债权初审 上述债权及其他潜在的债权具体数据请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查询调查;债权最终的金额、性质以受理法院确认的无异议债权表载明的内容为准。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条件及报名时间 *.意向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法人及非法人(包括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价。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重整投资人条件,请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法律、司法解释和行政法规对投资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具体咨询重整企业资产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 (*)本次招募可以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且需共同承诺与保证确认对管理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或/和支付责任赔偿责任或/和违约责任或/和补偿等】; (*)意向重整投资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对新旺公司进行重整投资,并具有与新旺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拥有独立运营管理相关经验,保证在重整阶段有能力对新旺公司恢复生产经营,能够全面适当履行重整方案; (*)本次重整投资方式为转让新旺公司的全部股权,重整投资款按《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分配; (*)意向重整投资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需承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列入失信行为人等。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省******三井街道龙锦路****-*号楼**楼。联系人:高杨 黄梁策;联系电话:***********;***********;邮编:******;电子邮箱:***********。 *.报名时间及材料 意向重整投资人最迟应于****年*月**日**时前报名,报名时需向管理人提交《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重整意向书需表明申请投资及附相关材料: (*)意向重整投资人申请(简要陈述投资意向,符合招募公告中招募条件的承诺或说明,自身介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公司简介、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主营业务核心优势范围等); (*)如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单位、企业法人等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相关资质的复印件(原件供管理人核对); (*)如单位、企业法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单位、企业法人报名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联公司主营业务(业绩)情况,最近三年合规情况说明,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如单位、企业法人报名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意向重整投资人对新旺公司作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参与新旺公司重整投资资金来源说明; (*)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微信号码、QQ号码、通信地址书面文件; (*)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时可同时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但最迟不晚于****年*月**日**时前); (**)已向管理人缴纳报名所需诚意金/尽调保证金人民币***万元的转账凭证(附言中应备注:重整诚意金/尽调保证金,如报名人未在****年*月**日**时前足额一次性缴纳诚意金/尽调保证金¥***万元,则视为未报名且报名自始无效); (**)意向重整投资人书面确认收取退款的账户信息。 以上重整投资意向书及材料一式十份并同步提供前述材料的电子版(PDF和WORD版),纸质版需装订成册,如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封面由自然人本人亲笔签字捺印,如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意向重整投资人须将报名材料(含本招募公告附件,具体格式可参见附件*-*)填报完善后的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箱(***********),电子版应与纸质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纸质版为准。 (二)尽职调查 在本招募公告发布后,意向重整投资人最迟于****年*月**日**时前完成对新旺公司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费用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管理人有权对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 (三)保证金 *.重整诚意金/尽调保证金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缴纳诚意金/尽调保证金后,方可向管理人申请查阅新旺公司的资产、债务、经营等情况与资料,查勘公司厂区内工程项目,申请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之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但前述管理人完全有权且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协助,且无论管理人能否提供或是否提供,均不影响或/和豁免意向重整投资人仍需全面而独立地对作出是否展开尽职调查及其法律后果负责并承担最终法律责任及负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有)。 (*)缴纳重整诚意金/尽调保证金 为了证明意向重整投资人的经济实力,表达参与重整诚意,本案重整诚意金/尽调保证金为¥***万元,意向重整投资人最迟应于上述报名期届满前(即****年*月**日**时前)全额一次性汇入管理人银行账户【户名:**新旺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并提供缴款凭证(附言中应备注:重整诚意金/尽调保证金),且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缴纳重整诚意金/尽调保证金前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意向重整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的重整诚意金/尽调保证金,取消其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资格。 (*)重整诚意金/尽调保证金的退还 报名资料审查后,管理人通知报名人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管理人将于七日内向报名人无息原路退还报名时缴纳的重整诚意金/尽调保证金;未被确定为候选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于确定候选重整投资人之日起七日内向报名人无息原路退还报名时缴纳的重整诚意金/尽调保证金。 *.重整投资履约保证金 意向重整投资人拟对新旺公司进行重整投资的,应缴纳重整投资履约保证金。 (*)重整投资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最迟于****年*月**日**时前提交重整方案,并缴纳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的重整投资履约保证金为¥***万元(重整诚意金/尽调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重整投资履约保证金),将重整投资履约保证金应汇入本公告载明的管理人银行账户(本次汇款附言中应备注:重整投资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的没收 如意向重整投资人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管理人有权没收该意向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并作为新旺公司破产财产,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A.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后拒不提交重整方案的; B.该意向重整投资人被管理人选定为意向重整投资人后,拒不按照其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签署意向重整协议或放弃参与重整、不配合依法推进重整程序的; C.管理人确认的首选和备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未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s://paimai.jd.com/)上进行公开竞价并出价的; D.重整计划获得人民法院批准并经线上拍卖公开竞价成交后,该重整投资人拒不签署重整协议的;未按书面投资协议按期足额缴纳投资款,或未全面履行其他重整投资协议所约定的任一义务或/和责任的,或不履行其在重整计划中约定的承诺。 (*)重整投资履约保证金的使用 《重整计划(草案)》获受理法院裁定批准后,意向重整投资人所缴的重整投资履约保证金将转为投资款,在根据书面投资协议约定的最后一期投资款中等额抵扣。 (*)保证金的退还 管理人自确定首选意向重整投资人(*名)、备选重整投资人(*名)并与其签订投资协议后*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非首(备)选意向重整投资人所缴的保证金(不计息)。 除本公告特别规定外,如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管理人将全额无息退还该意向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 A.意向重整投资人未被管理人选定为首(备)选意向重整投资人、所报重整投资方案未被管理人采纳; B.基于所报重整投资方案拟制的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未获通过,且该重整投资人明确不再继续参与重整; C.基于所报重整投资方案拟制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 (四)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围绕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制作重整投资方案,确保重整方案具有可行性、能够得到有效执行,需注明投资人基本情况、出资金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投资款来源和投资方式)、投资款的投入总额和批次、后续经营方案、债权清偿计划与安排、履约保证金;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内容。意向重整投资人出具的重整投资方案由管理人评审后选择最佳方案确定首选意向重整投资人,并由管理人根据该投资方案编制《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 (五)竞争性筛选 管理人将组织成立评选委员会,对各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以“价高者得”的原则为基础进行评审,从出资金额高低、支付方式与期限、履约能力及保障等方面,通过竞争性筛选的方式确定最终前三位意向重整投资人;如报名参与意向重整投资人少于三人的,则不影响本案筛选和评审确定意向重整投资人。 (六)意向重整投资人的确定和意向重整投资协议的签订 首选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管理人书面确定之日*个自然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在确定意向重整投资人顺位后,管理人需将结果上报**法院,同时与第一顺位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协商定稿《意向重整投资协议》。待**法院审查无异议后,管理人将与第一顺位重整投资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意向重整投资协议》。如第一顺位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参与重整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则管理人将与第二顺位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签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依次顺延。 (七)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轮候和再次招募 如第一顺位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期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由第二顺位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在管理人书面通知之日起*个自然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如第二顺位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期与管理人签订书面《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由第三顺位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在管理人书面通知之日起*个自然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重整投资协议》,第三顺位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期与管理人签订书面《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管理人将全额没收保证金,重新招募重整投资人,原放弃的意向重整投资人不得参加再次招募,并承担由此造成新旺公司及其管理人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八)线上拍卖公开竞价 意向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附生效条件的重整计划草案经新旺公司债权人会议通过且经**法院裁定确认,管理人依据与首选意向重整投资人签订的《意向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重整投资对价总金额作为起拍价,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s://paimai.jd.com/)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的首选意向重整投资人,经确认后在公开竞价时具有同等价位的优先购买权(首选和备选意向重整投资人线上拍卖公开竞价时,无需重复向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缴纳保证金,备选意向重整投资人经确认登记后,依此条款可按顺位依次享有同等价位的优先购买权)。 四、特别说明 (一)基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已受理并核发的新旺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等相关行政许可,后续重整投资人如继续实施是否需要延期和重新办理行政许可(包括但不限于取水、环保、卫生、安全、消防等),均可能由于各种因素导致不可预期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律、*场变化等),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充分仔细考虑,在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后,未经管理人书面同意,不得单方面撤销和/或解除。 (二)本次公开招募全部投资款(含保证金已转为重整投资款)由重整投资人最迟应于新旺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经**法院裁定确认、并经线上拍卖公开竞价成交后十日内足额缴纳。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编制重整投资文件,重整投资文件的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并保证重整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与管理人确认的首选和备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需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s://paimai.jd.com/)上进行公开竞价并出价,否则管理人有权全额没收重整投资保证金,管理人概不退还,且没收的重整投资保证金可作为新旺公司破产财产用于破产分配。 (五)本招募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新旺公司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新旺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关于**新旺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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