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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人民医院陪护(护工)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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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人民医院的***人民医院陪护(护工)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人民医院陪护(护工)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代理编号:HNJFSF-****-*** *、采购项目预算:/ *、服务期限:*年。 *、采购项目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þ综合评分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参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凡参加投标者,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半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半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响应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到**:**时,下午**:**时到**:**时(**时间)到**金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 * 月 **日 * 时 ** 分(**时间),地点为***人民医院五楼会议室 (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应当拒收。 五、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人民医院 地址:*****街道八本街与曾国藩大道交汇处 联系人:戴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金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省******思云路地税局旁 联系人:贺女士 电 话:*********** 监管部门:***人民医院纪委 地 址:*****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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