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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民政局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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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为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需求,继续做好我*婚姻家庭辅导工作,进一步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民政局拟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并以询价方式确定承接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具体公告如下: 一、询价单位 ***民政局 二、项目名称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项目 三、项目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期*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项目控制价 该项目经费报价(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大写:贰拾捌万元)。 五、项目内容 协助***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等婚姻辅导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具体包括: (一)建设婚姻家庭辅导驿站。通过在***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设立婚姻家庭辅导驿站,为周边家庭组织科普讲座、团体辅导、主题沙龙、一对一咨询辅导等,让家庭夫妻懂得如何更好地经营婚姻,对出现婚姻经营问题家庭的夫妻提供帮助和指导服务。 (二)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包括新婚辅导、婚姻存续期夫妻关系辅导、离婚辅导(包含跟踪冷静期间辅导和离婚后辅导)等。 (三)开展婚姻登记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提供专业律师为群众依法解答涉及《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方面的问题。 (四)开展线上线下的婚姻家庭课堂服务。开展婚姻经营智慧、夫妻关系与家庭教育方法、婚姻法律相关的咨询等服务。 (五)开展婚俗改革宣传活动。组织婚俗改革进乡村、进社区宣传活动,利用特殊日子开展婚俗改革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婚俗改革的相关政策、婚姻经营的方法和意义,以及文明家庭先进典型等,以潜移默化的方式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婚俗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开展专业督导服务。培养婚姻家庭辅导工作队伍。主动作为,发挥专业服务助力婚俗改革、未成年“护苗”专项行动、全国文明城*创建、乡村**工作。 六、承接单位资格 (一)承接主体需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承担公共服务职能且具备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及其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成为承接主体。承接主体应符合国家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二)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派驻充足的、相对固定的人员跟进项目,人员均需有心理资格证书、有相关资质或从业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六)具有专业丰富的师资储备力量(如老师资质:获得国家二级或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培训证书等专业背景,以及专业督导师资引领),具备专业资质的督导老师(并且跟踪专业督导),得到社会的良好评价(如:锦旗、媒体报道等)。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转包。 (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询价文件提交要求 (一)请于****年*月**日下午**:**前提交询价文件。 (二)询价文件应密封并提交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提供正本、副本均需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光盘一份。 (三)服务和项目方案、报价单、资质证明、获奖情况、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及服务合同复印件)、联系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内容并加盖报价单位法人的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报价代表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 参与报价的单位应将规定的文件材料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并在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不符合本询价公告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单位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五)递交方式: 上述询价文件材料请书面递交或邮寄至***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地址:***吉阳区腊尾路(东岸四小组)***号*社会福利院内,联系电话:****-********。  ***民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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