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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国路院区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服务采购前调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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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为了使“卫国路院区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服务”项目更加公开、公正、透明,更好地了解*场情况,我院对该项目进行调研论证,欢迎符合条件的供货商积极前来报名参与。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卫国路院区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服务 *、服务期:两年 二、供应商准入资格: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公告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时间内提交调研资料。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公司有电子公章优先使用电子公章,公司无电子公章采用纸质扫描方式。资料请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名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报名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报名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可不局限于我院提供的基本需求,可以根据厂商经验为医院提供更优解决方案)及针对本项目解决方案对应的报价。 (*)提交****年*月*日之后同类项目业绩。 (*)提交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四、联系事项: *、具体论证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需求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林先生,后勤管理科刘女士,电话:****-********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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