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清退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公告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各有关供应商(投标人)、采购单位(招标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广大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对****年-****年政府采购项目滞留保证金再次进行了梳理,其中部分保证金存在着因中标(成交)供应商原有经办人员更换或企业更名、采购单位经办人变化、机构改革单位合并项目移交等原因导致我中心无法联系清退,为深入贯彻上级部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要求,我中心将开展为期*个月的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集中清退工作,请有关供应商(投标人)、采购单位(招标单位)对照本公告附件*内容进行核实比对并及时主动与我中心联系办理退款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范围 我中心代收的****年-****年政府采购各类项目投标(履约)保证金。 二、清退流程 (一)投标保证金 *.各有关供应商(投标人)按附件*模板完善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提供打款凭证或银行流水(若因年限较长,无法提供打款凭证或银行流水的由我中心财务核实无误后进行退付)。 (二)履约保证金 *.各有关供应商(投标人)按附件*模板完善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需供应商盖章,采购单位签“同意全额退还”并盖章)。 *.提供打款凭证或银行流水(若因年限较长,无法提供打款凭证或银行流水的由我中心财务核实无误后进行退付)。 *.提供项目验收合格资料。(如履约验收表或验收报告等) 三、注意事项 *.供应商名称或银行账户有变化的,需提供情况说明及更名、更新账户的资料。 *.项目未完成的,需由采购单位写情况说明,根据情况写清楚同意退付或不同意退付。 *.清退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对于逾期未按要求办理清退手续的保证金,或因供应商未履约采购人不同意退付的保证金,我中心将按处理滞留保证金相关程序上缴同级财政。 *.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办理方式:资料邮寄和现场办理均可。 现场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下午**:**—**:** 联 系 人: 李 老 师 联系电话:***-******** 手机:*********** QQ:********* 邮箱:*********** 地址:******迎宾大道***号附*号公共**交易服务中 附件:*.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待清退统计表 ********* ****年*月**日
相关推荐
-
黑龙江职业学院工业互联网数字化创新中心协同智造云平台(智能制造技术学院)(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省 2024-11-20 招标公告 -
邹城市人民医院PACS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邹城市 2024-11-20 招标公告 -
碳谷自动滴定仪和天平招标241120
吉林市 2024-11-20 招标公告 -
碳谷公司年产15万吨碳纤维原丝项目(减速箱)招标公告
吉林省 2024-11-20 招标公告 -
复材公司模具招标241120
吉林市 2024-11-20 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