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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成渝高速公路收费期届满资产清点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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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交通运输委员会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成渝高速公路收费期届满资产清点咨询服务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成渝高速公路收费期届满资产清点咨询服务 **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若为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总所)的授权书,且总公司(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投标(提供总公司(总所)的授权书复印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年**月**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s://jtj.cq.gov.cn/)上下载或到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报名方式为磋商当天现场报名。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 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 按时报名签到。 (四)磋商地点:***交通运输委员会**楼会议室。 (五)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年**月**日**时间*:**。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间*:**。 (七)磋商开始时间:****年**月**日**时间*:**。 五、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s://jtj.cq.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交通运输委员会 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 地  址:******龙溪红锦大道**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 地  址:******五简路*号**咨询大厦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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