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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工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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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工装采购项目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被服/普通服装 采购单位***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行政区域***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下午:**:** 至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路与湘江道**,铂津湾南苑三期**号楼**底商*层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南路与湘江道**,铂津湾南苑三期**号楼**底商*层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师工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采购单位地址******大沽北路***号金融广场大厦A座二层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邵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新区**道街道中心北路*号办公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师工 *********** 项目概况 ***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工装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ZC-****-F-**** 项目名称:***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工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装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之日起**日内完成供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或****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交****年*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税款所属期为提交****年*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不欠税证明等);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格式见文件附件)。*.*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若为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 方式:网上销售,供应商联系项目负责人师工,电话:***********确认。项目联系人会通过邮件予以回复,文件费汇款方式将在回复邮件中告知。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文件费用后,发送磋商文件。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时间) 地点:********南路与湘江道**,铂津湾南苑三期**号楼**底商*层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时间) 地点:********南路与湘江道**,铂津湾南苑三期**号楼**底商*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大沽北路***号金融广场大厦A座二层         联系方式:邵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新区**道街道中心北路*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师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师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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