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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中学附属小学学生校服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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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为提升我校校服管理水平,确保校服安全和品质,根据《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号)、《**省教育厅 **省*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实施意见》(川教〔****〕**号)、T/SCZXXHQ***-****《校服(园服)采购与验收规范》等相关规定,经学校家长代表、学生代表、校方共同组成的校服工作小组调研,我校拟对****级新生校服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比选采购,学校特公开向社会校服生产企业进行校服比选采购,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单位参加。 一、比选组织单位 **中学附属小学 二、比选项目 *. 内容:春秋季校服、夏季校服、冬季校服各一套。 *. 数量:春秋季校服、夏季校服、冬季校服各一套。 *. 面料:凡参加投标的公司,所设计制作的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制作工艺等有关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有条件的地区、企业和学校可依据相关标准提高指标要求。校服直接接触皮肤的部分棉纤维含量标称值不低于**%,每件校服上应有包括服装号型、配饰规格和维护方法的耐久性标签,并放在侧缝处,不允许在衣领处缝制任何标签。校服中的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含量应达到《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要求;燃烧性能、附件锐利性、服装绳带和残留金属针等应符合《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服装所有面料必须经过抗缩水处理,所有衣服如有锁边处理,缝线边不得少于*.*厘米。 三、企业报名条件 *. 截止于****年**月*日,具有*年以上服装生产经验,且具备一定生产规模;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服装生产企业;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提供售后服务(包括补量、修改、维护等),具有长期**条件和可能; *. 比选申请单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比选申请单位信用记录中无不良记录(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 比选申请人不得为**省教育厅公布的校服供货“黑名单”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 ****年**月*日——**月**日 报名时,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书、生产许可证、纳税证明等相应资质复印件。 报名地点 **中学附属小学:**省******天彭街道九峰东路***号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 **中学附属小学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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