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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联通福建福州数字连江城市数字基座(一期和数字乡村示范点建设系统集成项目(增补部分)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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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分公司对****年中国联通****数字****数字基座(一期和数字乡村示范点建设系统集成项目(增补部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满足本期****年中国联通****数字****数字基座(一期和数字乡村示范点建设系统集成项目(增补部分)所需的云管理平台具备IaaS、PaaS等服务的统一管理,同时提供门户概览、统计分析、告警监控、组织管理等运营运维服务。IaaS服务授权实现计算、存储虚拟化,提供云主机、块存储、虚拟网络、对象存储等服务。本次包含(联通云管平台标准版*套,IaaS服务授权license**个)。 *.*服务时间:*年远程二线维保。 *.供应商名称: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依据本项目技术规范,我公司计划构建私有云平台,并将采用具备专利权的云主机负载处理技术、相关装置、控制设备以及存储介质。鉴于中国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方法》V*.*(****年第*号文件)第四条所规定:“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其中第二项指出:“当存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需求,或者涉及新技术试验、且招标不适宜时”。因此,我公司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程序进行采购。**联通项目编号[****]******号及**联通项目批准编号[****]******号已批准了此次采购方式。 *.*选择该单位的原因:根据本项目技术规范的具体要求,我公司计划构建私有云平台,并将采用云主机负载均衡处理技术、相关设备、控制装置以及存储介质,该技术涉及专利权。依据《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方法》V*.*的通知(联通集团文件(****)*号)第四条所规定,当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二点明确指出,在必须使用无法替代的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或者需要采用新技术进行试验、且招标不适宜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程序进行采购。鉴于云主机负载均衡处理技术、相关设备、控制装置及存储介质的专利权归属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具体关系见附件,故本项目将选择与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单位的产品进行采购,并需与上述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 *.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中国联通招标网上发布。 *.公示期限: 自****年**月**日-****年**月**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采购人:***************分公司 地 址: ***东街**号联通大厦 联系人: 马女士 联系电话:*********** 邮箱: *********** 采购人:***************分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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