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330国道(岩泉路至灵山未来社区段)亮化工程发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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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国道(岩泉路至**未来社区段)亮化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人民政府岩泉街道办事处作为“招标人”,现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招标事宜,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二、**************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国道(岩泉路至**未来社区段)。 (*)建设内容:工程内容主要为***泉路至**未来社区段道路路灯进行亮化。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日历天 (*)招标控制价:******元 (*)质量要求:合格 (*)下浮率范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在“**省建筑*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已录入,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收到投标邀请书的投标人。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本工程招标公告于****年**月**日起,在**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发布。 *、纸质招标文件索取:****年**月**日至****年**月** ,上午*:**—**:**时、下午**:**—**:**时,到****************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王俊、施锦萍,联系电话:****-*******,地址:***开发路***号**楼。 七、发包方式:邀请招标 八、确定办法:本工程采用低价价法确定中标人 九、其他 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行政监督部门限制参与投标”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人民政府岩泉街道办事处 地址:******岩泉街道丽阳街****号 联系人:王良平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地址:***开发路***号**楼 联系人:王俊、施锦萍 联系电话:****-******* 公告发出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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