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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快递服务业务(项目编号:KQZX-2019-87)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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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标书代购需提供相应文件,因此需距购买标书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以上为宜。

正文内容

附件***.交通-快递**终.docx   ***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交通职业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交通职业学院快递服务业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交通职业学院快递服务业务 项目编号:KQZX-****-**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垠、李文怡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交通职业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道***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武垠、李文怡 ***-******** 代理机构地址: ***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号凯德综合楼A座*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交通职业学院快递服务业务,数量:*项,简要规格描述:**交通职业学院快递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快递服务中心建设区域面积为***平方米,建设标准、规范应具有防雨、防雪设施的校园第三方快递服务场所;包括建立人工值守服务区;快递分拣区;具有***格口的智能快递柜自助服务区,并配套自主综合管理业务系统。供应商应按照校园快递专用区域要求进行项目方案设计。实现快递服务中心、智能快递柜、智能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三位一体的集中统一管理(详见附件)。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交通职业学院位于*****道***号,学院师生规模约*****人。为实现校园代理发送、接收和管理国内/国际往来快递、函件、包裹业务。为此,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择优选择具有从事快递经营资质且能整合我院及周边各快递经营企业能力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公司。实现快递服务中心、智能快递柜、智能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三位一体的集中统一管理。实施*×**小时服务,从而高质量地满足广大师生对快递收发需求。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B.提供磋商前*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提供****年至****年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近*年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如没有,则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截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或以上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年**月**日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号凯德综合楼A座*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领取文件,每天**:**-**:**(**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售价:***.*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号凯德综合楼A座*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号凯德综合楼A座*层)。 四、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通职业学院、***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垠、李文怡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评审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的查询截止时点:评审结束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通过截屏并以纸质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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