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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移动警务通信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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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采购人:********分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分局移动警务通信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主要针对警务人员终端通信服务进行采购。(终端设备为服务租用,协议期满后,终端产权归客户所有。含*条*G VPDN主干,各用户的移动终端通过运营商*G网络的VPDN通道连接到**局外网接入平台设备上后,经接入平台的认证后最终连接到**局内网,实现能访问新一代移动警务平台。)服务套餐数量为***套,服务期**个月。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新一代移动警务平台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开发建设,***系统利用中国电信移动产品,实现移动终端远程接入新一代移动警务平台,确保随时随地安全接入,享受安全、高速、便捷的移动化警务应用。本次采购为********分局警务人员提供警务终端通信服务,配套终端及移动手机卡需接入***新一代移动警务平台,满足警务人员在外执行公务时,通过移动终端,经安全认证后,随时通过无线网络远程登录**局内网,访问新一代移动警务平台。为了保障项目的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避免系统重复建设、项目建设推进以及技术等方面的风险,保证服务的有效性,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现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特点,拟对********分局移动警务通信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包号供应商供应商地址A包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火炼树**大道**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程世盛(中国人民**军**通信学院)、胡天明(***协诚会计师事务所)、张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适用情形第(一)项,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招标文件不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为了保证项目能够顺利开展,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继续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自****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省********中路***号**层联系人:高顺瑜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三)采购人:********分局地址:**省*****镇东门中路**号********分局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传真:****-********邮编:******(四)财政部门:***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鸿福路**号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电话:********,********,******** 发布人: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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