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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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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根据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深入考察了解、集体研究决定基础上,确定了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正式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起至*月*日。如对公示对象履职尽责、发挥作用等方面有不同意见,请于*月*日前向*委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  *********** 通信地址:********镇达济街*号院*号楼*** 邮政编码:****** ***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正式推荐对象 *.******人民政府牛街街道办事处 *.******民族小学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 *.中国电影博物馆社会教育部 *.***教育委员会基础教育二处 *.中央民族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 *.******常营乡人民政府 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正式推荐对象 *.娜木拉 中央音乐学院教师 *.仉锁忠 ******窦店镇窦店村委员会党委书记、村主任 *.马 华 **西部马华餐饮有限公司总裁 *.孙树学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胸科医院副院长 *.柏 群 **金漆镶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艾克热木·艾尔肯 **邮电大学辅导员 *.季雯怡 香山革命纪念馆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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