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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2025年中小学校室内空气质量抽查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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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磋商邀请 **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年中小学校室内空气质量抽查检测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年中小学校室内空气质量抽查检测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GZCQC****FC*****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年中小学校室内空气质量抽查检测项目(采购包*)):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年中小学校室内空气质量抽查检测项目(采购包*) ***(点) 详见第二章 *,***,***.** 否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起到****年**月**日止;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对应采购包的预算金额,采购包项目随之终止。 采购包*(****年中小学校室内空气质量抽查检测项目(采购包*)):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年中小学校室内空气质量抽查检测项目(采购包*) ***(点) 详见第二章 *,***,***.** 否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起到****年**月**日止;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对应采购包的预算金额,采购包项目随之终止。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年中小学校室内空气质量抽查检测项目(采购包*)):*)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其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适宜部分采购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响应供应商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供应商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如采取分包,响应供应商应将允许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未采取分包的,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采取分包的,提交响应供应商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书》。 *)响应供应商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型企业。响应供应商应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金额须达到合同金额**%或以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其他未列明行业)的小微企业。同时提交《分包意向书》、响应供应商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响应供应商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非中小微企业。响应供应商应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中小企业,分包金额须达到合同金额**%或以上,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须达到**%或以上。接受分包的须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其他未列明行业)的中小企业。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采购包*(****年中小学校室内空气质量抽查检测项目(采购包*)):*)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其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适宜部分采购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响应供应商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供应商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如采取分包,响应供应商应将允许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未采取分包的,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采取分包的,提交响应供应商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书》。 *)响应供应商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型企业。响应供应商应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金额须达到合同金额**%或以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其他未列明行业)的小微企业。同时提交《分包意向书》、响应供应商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响应供应商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非中小微企业。响应供应商应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中小企业,分包金额须达到合同金额**%或以上,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须达到**%或以上。接受分包的须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其他未列明行业)的中小企业。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年中小学校室内空气质量抽查检测项目(采购包*)):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响应承诺函》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依据《响应承诺函》 *)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具有有效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氨、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采购包*(****年中小学校室内空气质量抽查检测项目(采购包*)):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响应承诺函》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依据《响应承诺函》 *)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具有有效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氨、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个日历日)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www.gzcqc.com)。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地址:******人民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沿江中路***号江湾**A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电话:***-********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 开标评标服务专线:***-******** 采购代理机构:**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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