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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综合大楼食堂2025年度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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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依据《******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建筑工务署拟对******教育综合大楼食堂****年度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进行部分条款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教育综合大楼食堂****年度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采购项目编号:LGCG********** 合同金额(万元):*** 中标供应商:***乐和农产品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签订补充协议主要内容调整如下: 一、****年*月**日起,***教育局退出该项目及原合同的履行,***建筑工务署与***乐和农产品有限公司继续履行本项目。 原合同价款为人民币***万元(包括******建筑工务署支付上限预算资金***万元、******教育局支付上限预算金额***万元),因***教育局退出原合同履行而在原合同价款***万元中核减***教育局尚未实际发生的合同预算金额***万元,核减后的合同价款为人民币***万元(包括******建筑工务署支付上限预算资金***万元、******教育局****年*月**日至****年*月**日实际产生的合同款约**万)。原合同价款现变更为***万元。 三、甲方最终向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上限不超过***万元。 四、删除原合同第六条“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 每月甲、乙按一定比率共同支付,每月***建筑工务署支付实际菜款的**%,***教育局支付实际菜款的**%。”的约定,自****年*月**日起******建筑工务署依据每月货款结算金额按原合同约定期限向丙方付款实际消费独立承担***教育综合大楼食堂****年度物资配送服务采购服务项目全部费用。 五、乙方承担其退出原合同之前实际产生的应付款或与丙方的其他债权债务责任,与甲方无关,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鉴于***教育局****年*月**日起独立开设食堂,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对******教育综合大楼食堂****年度物资配送服务采购服务项目进行变更。 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建筑工务署 地址:********街道中心城清林中路教育大楼北座 联系电话:****-********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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