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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民政局关于“2024年惠州市公开招聘“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工站社工考试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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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民政局就“****年***公开招聘“**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工站社工考试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公告,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供货竞争。   一、采购项目名称:****年***公开招聘“**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工站社工考试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此项目预算费用共**.***万元,实际以考试人数据实结算。报价原则上不低于项目预算费用的**%(如低于**%请补充适当的佐证说明材料)。投标人按照询价函及附件中的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标的总价,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三、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有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参加本项目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性检查   *.供货竞争人具备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货竞争人提交供货承诺函,承诺相关事项;   *.供货材料没有无效签署的;   *.方案是唯一确定;   *.供货有效期符合采购需求要求的;   *.评估组未认为明显不符合供货要求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采购数量;   *.供货材料未附带有采购人依法不能接受的条件;   *.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供货竞争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以及根据《***社会信用信息征集和管理试行办法》(惠府〔****〕**号)、《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惠财采购〔****〕*号)等法规的要求,包括了供货竞争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企业警示信用信息记录;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供货、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月**日(工作日)   上午*:**——**:**,下午**:**—**:**   地址:******鳄湖路*号***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科   方式:现场免费获取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小姐 ****-*******   五、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年*月**日中午**时   地点:******鳄湖路*号***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科   六、开标确定:我局将在参加供货竞争的供应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供货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等进行综合打分评审,按综合得分最高者择优选择供应商。   七、其他事宜   *.投标方必须承诺在中标后的服务过程中,遵循需求方要求,不得提出任何额外的附加条件。   *.领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民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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