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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第三小学校园安全防范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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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第三小学校园安全防范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NXHXCG-****-**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合同签定盖章生效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运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和《**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号)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并按要求提供声明函。 (*)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文件执行。 备注:以上除特别注明外,证明材料不提供原件,其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放在投标文件中相应部分,需保证上述资料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如中标后发现中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现象,取消中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地点:************ 方式:持授权委托书(须提供本项目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到************(中央东大道***号)或通过邮箱(***********)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中央东大道***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更正”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更正”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第三小学 联系人:赵爱升 地址:*****(**北街)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项目联系人:李莎 地址:***正丰香格里**#楼(中央东大道***号)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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