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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总医院医养楼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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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医院医养楼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答疑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czdygc******-***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总医院医养楼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招标文件有关答疑澄清如下: 问题:*、第四章 评标办法(二)资信标评审中,业绩奖项:投标单位自****年*月* 日至今,具有污水处理量≥****立方米/天的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医疗污水处理站建设(含设备采购及安装) 或医疗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 分,本项最多得 ** 分。具有同规模工业污水业绩或*政污水业绩的企业完全具备该承接项目能力。业绩要求限定在医疗污水处理这一特定行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相关规定。 回复:本招标项目类别为“工程货物”,业绩评审因素的设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第四章 评标办法(二)资信标评审中,综合实力:一、《(*)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三维仿真污水处理站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疗污水的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院污水处理智慧物联网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院污水处理智能监测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评标指定特定软件著作权,切与实际需要不适应;明显为某一企业特定设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的相关规定。 回复:本招标项目类别为“工程货物”,关于“软件著作权证书”招标文件已规定“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名称与评分要求的证书名称不必完全一致,相近或包含相关字眼具备功能用途即可》”。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此答疑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总医院 地址:***定城镇幸福路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定城镇华邦汇富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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