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详情

关于长丰县北部综合楼合同能源管理采购项目申请人资格要求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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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北部综合楼合同能源管理采购项目 原公告日期:**时间****年**月**日 原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含有合同能源管理和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等。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等) 现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含有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或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等。 注:此变更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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