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详情

(2024)粤1971破59号东莞市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证照、印章遗失作废声明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公 开 人:***锦华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证照、印章遗失作废声明 (****)锦华破管字第**号 ***第一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粤****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林瑞虹对***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华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于****年*月**日作出(****)粤****破**号决定书,指定**名道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至今,锦华公司及清算义务人未向管理人移交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所有证照、印章。 为维护锦华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以及第三方的交易安全,现管理人郑重声明:***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所有证照和印章自法院裁定受理破产之日(****年*月*日)起全部作废,且自该日之后仍使用作废证照和印章的行为属无效行为,管理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锦华**号证照、印章遗失作废声明.pdf 下载

相关推荐

打开招标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变更公告 >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5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提示

打开电脑版自助升级会员后可继续查看或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400-633-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