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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人民医院手术器械及设备采购项目终止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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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人民医院手术器械及设备采购项目终止公告(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ADDHZ***** 采购项目名称:***人民医院手术器械及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原因:有效投标单位少于三家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公共**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店埠镇得心路与四顶山路**东南角双创中心大厦十三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黄中果,联系电话:****-********【采购人为**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省***人民医院 地址:***瑶岗路与店忠路** 联 系 方 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共**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店埠镇得心路和四顶山路**东南角双创中心大厦十三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吉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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