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ZC2024-G3-991852-NNSZ关于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质疑答复书 质疑供应商:**花家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彭东招 质疑供应商于****年*月**日对***第五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G*-******-NNSZ)的中标结果提出了质疑。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中“第十四条 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的规定,****年*月**日该项目评标委员会就质疑问题作出了答复意见,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答复意见 关于 “我公司**花家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参与***第五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等质疑事项*的处理意见。 经核,中标供应商**群安优物业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提供了***行政审批局盖章的《企业变更通知书》载明:“变更前内容:**群安优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后内容:**群安优物业有限公司”,并提供了**群安优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证书,满足采购文件中“(*)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能力认证证书(GB/T*****-****),每个得*分,满分*分。”的得分要求,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审核,该供应商的该项得分和总分**.*分均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认为,质疑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为网页查询页面,该材料不足以证明本质疑事项成立。因此,质疑供应商的该项质疑缺乏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二、处理情况 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质疑答复意见,质疑供应商的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供应商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局投诉。感谢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第五人民医院 ****年*月*日
相关推荐
-
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2025年网络租赁项目(二次)-废标公告
金水区 2025-05-06 变更公告 -
关于2025年兰溪市水利防汛物资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兰溪市 2025-05-06 变更公告 -
【分散采购】荆州市荆州区城南街道办事处城南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档改造项目跟审采购终止公告
荆州区 2025-05-06 变更公告 -
嵩明县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公告(二)
嵩明县 2025-05-06 变更公告 -
招标文件 徐闻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管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测绘测量、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徐闻县 2025-05-06 变更公告